根据国务院、中央军委《征兵命令》,全区2020年征兵工作按计划有序推进,征兵报名工作已全面开始,各县(市、区)计划8月15日起组织应征报名青年进行体格检查、政治考核,征集的新兵将于9月1日批准入伍,9月中下旬完成交接起运。受疫情影响,原定于今年3月开展的上半年征兵推迟至下半年一并组织,已在“全国征兵网”参加上半年应征报名的,将自动转入下半年征集。
优秀青年参军报国,不仅是国防和军队建设的现实需要,更是规划人生的不错选项。选择参军入伍,政治上受尊崇,经济上有优待,发展上有前途。逐梦军营,建功立业,创出不一样的精彩人生!
2020年由我区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主要享有以下方面优抚优待政策:
一、尊崇优待
自治区公共服务机构面向现役军人和退役军人提供优待服务(以下政策银川市已普及,正向全区推广)。
1.挂牌慰问。各市、县为入伍对象家庭挂光荣牌,重大节日安排慰问。
2.免费乘车。持军警卡、双拥卡免费乘坐公交车。
3.免费游览。免费游览区内旅游景区、公园、博物馆、纪念馆和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。
4.税收优惠。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和从事个体经营的,三年内每户每年14400元定额减税;对自治区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企业实行每人每年9000元定额减税。
5.优先服务。机场、车站、旅游景点、公园和长途客运、金融、政务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机构和场所享受优先服务。
二、入伍发展
1.可直接选拔为军官。具体条件是:二本以上的毕业生士兵;三本毕业生、在服役期间担任班长或副班长,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、被旅(团)级以上单位评为军事训练标兵的士兵。
2.报考军校优先。在校生士兵报考军校,执行普通士兵考学有关政策,年龄放宽1岁(不超过23岁)。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优秀士兵保送入学推荐对象。
3.选取士官优先。优先选取士官,优先安排参加专业技术培训,优先安排担任班长骨干。首次选取为士官的,在地方高校学习时间视同服役时间,参照从地方直招士官有关规定授予士官军衔、确定工资起点标准。
三、复学升学
1.复学(入学)转专业。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(含高校新生),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,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。在部队获得优秀士兵、受到嘉奖,本人提出调整专业,在学校无违纪违法行为的,允许其转入本校同批次专业。
2.考试升学加分。大学生士兵退役后3年内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,初试总分加10分(报考区属院校的总分加20分)。退役复学或入学,可以免修公共体育、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程,直接获得学分。荣获三等功以上(含三等功)奖励的,原是专科生的,毕业后可免试升入本校同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学习 。
四、经济补助
1.国家实行教育资助。本专科生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,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。按本科四年学制计算,补偿、减免学费或代偿助学贷款最高为32000元。
2.军队发放津贴和退役补助。征集入伍后,义务兵阶段按月发放津贴,以内陆地区部队为例,每年平均标准约为1050元,到边疆、高原及艰苦地区服役,津贴标准再提高2-3倍。此外,退役时发放一次性退役金,约为14000元。服两年义务兵役后,领取津贴和一次性退役金一般在39000元左右。
3.人民政府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和义务兵家庭优待金。自治区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,基础标准统一为每人40000元,大学毕业生在此基础上再增发5000元;服义务兵役期间,市、县人民政府对其家庭按年发放优待金,按上年度测算,全区优待金平均基础标准约为每年9200元(随当地平均生活水平动态增长,共发放2年),其中,本、专科在校生分别再增发50%、30%,大学毕业生在此基础上再各提高20%的增发比例。以大学本科毕业生为例,服两年义务兵役后,领取一次性经济补助和优待金约79000元。
五、就业创业
1.安排工作。士官服役期满12年的,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。
2.国企定向招录。自治区内大型国有企业、国有控股企业每年新招录职工时应拿出不少于5%的工作岗位安置退役士兵。
3.报考定向公务员。同大学生村官等“三项目”人员共享15%的自治区公务员招录、事业单位招考计划。
4.提供创业小额贷款。自主创业三年内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,符合支持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条件的,每人可向当地支持创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申请最高1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。
5.提供教育培训条件。对退役士兵免费提供1次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,为其提供就业指导。
受疫情防控影响,当前征兵宣传仍以线上开展为主,更多优惠政策信息可登录“全国征兵网”(https://www.gfbzb.gov.cn)查询,或详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。全区区、市、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咨询电话:
自 治 区:0951-2981481
银 川 市:0951-2986866
兴 庆 区:0951-2986785
金 凤 区:0951-2986713
西 夏 区:0951-2986723
灵 武 市:0951-2986733
永 宁 县:0951-2986743
贺 兰 县:0951-2986753
石嘴山市:0952-2970027
大武口区:0952-2970108
惠 农 区:0952-2970125
平 罗 县:0952-2970135
吴 忠 市:0953-2960033
利 通 区:0953-2960164
红寺堡区:0953-2960150
青铜峡市:0953-2960174
盐 池 县:0953-2960180
同 心 县:0953-2960190
固 原 市:0954-2950028
原 州 区:0954-2950073
西 吉 县:0954-2950085
隆 德 县:0954-2950095
泾 源 县:0954-2950105
彭 阳 县:0954-2950117
中 卫 市:0955-7067607
沙坡头区:0955-7037274
中 宁 县:0955-5021306
海 原 县:0955-4016531
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
2020年5月7日